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 GB/T 18883-2022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》, 自2023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室内空气质量要求
1、增加了三氯乙烯、四氯乙烯和细颗粒物等3项化学性指标及要求,室内空气质量指标由原来的的19项变为22项。
2、调整了5项化学性指标(二氧化氮、二氧化碳、甲醛、苯、可吸入颗粒物)、1项生物性指标(细菌总数)和1项放射性指标(氡)要求。(注:二氧化碳限值虽未调整,但是要求由“日平均值”修改为“1h平均值”,其他指标均有收严。)
以常规的甲醛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TVOC五个参数为例进行比较
3、将“空气流速”修改为“风速”;将“菌落总数”修改为“细菌总数”。
4、将温度、相对湿度和风速备注中的“夏季空调”和“冬季采暖”,修改为“夏季”和“冬季”;删除细菌总数备注(依据仪器定);将氡备注中的“行动水平”修改为“参考水平”。
检测技术要点
检测前关闭门窗时间
门窗关闭时间与室内空气质量的关系十分密切!一般来说,关闭门窗的时间越长,室内污染物浓度越高,直至关闭门窗(24~48)小时达到基本平衡状态。
GB50325-2020要求采用自然通风的、关闭门窗1小时,采用集中通风系统的、通风系统正常运转;GB/T18883-2002要求关闭门窗12小时。而此次发布的 GB/T 18883-2022要求:关闭门窗及新风系统至少12小时。
是否使用空调
室内温度也是影响室内空气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。温度越高,室内污染物浓度越高。因此,检测时的温度是否贴近日常使用温度,是检测结果是否有参考意义的一个重要前提。
GB50325-2020标准中未提及,鉴于标准适用条件(装修完工7天以后,交付使用前),常规操作方式为不开启;GB/T18883-2002标准中未提及,常规操作方式为业主自行决定。
而变更后的 GB/T 18883-2022明确规定:使用空调的室内环境,保持空调正常运转。
其他检测环境条件
为了在贴近日常使用状态的同时,能保证恶劣的条件下室内空气质量仍不会危及身体健康,变更后的GB/T 18883-2022标准还明确了其他检测环境条件要求:
1、采样前,关闭空气净化设备至少12小时;
2、采样时,门窗、空气净化设备及新风系统仍然关闭。